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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維生系統模型VSM

Beer根据人体神经系统之控制机制、整合模控学(Cybernetics)的控制精髓,以结构(Structure)为著眼点,指出组织于求生存时,如何透过组织各组成要素的互动,达到内外均衡(Beer, 1979,1981)。模控学的目的乃在设计一个稳定的自动控制系统,藉由自我规律机制(Self-Regulation Mechanism)以维持组织原有的稳定状态或希暨状态,是研究与控制复杂系统的有效方法与架构(Ashby, 1956; Beer, 1959;Weiner, 1948)。

以VSM 控制机制为设计理念之组织结构与人体神经系统之同构关连

此两个同构系统(Isomorphic Systems)之功能

其对应之处理程序与控制机制

人体欲达到「维生」的目的,其神经系统必须包含五个层级之控制机能。同理,根据人体神经系统控制机制所设计之可维生组织结构亦必须包含五个子系统,分别对应人体神经系统的五个控制层级,为简化表示,以 S1, S2, S3, S4, 与 S5 表示。可维生组织之控制机制类同人体神经系统,亦包含两个维度:子系统 S1, S2, 与 S3 执行自主性管理、以达成组织预设的目标。子系统 S3, S4, 与 S5 则执行自觉性适应环境之功能,以管理语辞而言,子系统 S3, S4, 与 S5 为组织之策略管理功能。其中 S3 为此二维控制机制之沟通介面系统。

可维生组织结构与人体神经系统之差异处,在于组织整体系统(Total System)包括两个结构相同的系统 (如图1所示),彼此为层级关系 (Hierarchical Relationship)。在子层级的整体系统标示子系统 S1,通常 S1 为单一部门,是组织的生产力中心,然而 S1 具备可维生系统模型之完整功能,换言之,部门并非仅听从上级命令行事,S1 具备如何达成其部门目标之自觉调适能力。很明显地,可维生系统模型是一个递迴模型(Recursive Model),欲具备维生能力,组织必须包括若干个可维生系统。因此,具维生能力之组织结构含盖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层级关系,然而此层级关系异于传统官僚式组织之概念,如前提及,阶层结构(Hierarchical Structure)为高度复杂性系统达成自律的方式之一(Von Bertalanffy, 1973)。